唐宋时期长期战乱之后,唐宋二代获得较长时期的社会安定,经过六朝的经营江南水利迅速发展。同时北方的农田放淤和水利管理也有重大进步。
1、南方水利和太湖圩田南方水利工程类型很多除引水渠系的维修和兴建外新的建设主要有蓄水塘堰、拒咸蓄淡工程和滨湖圩田等。
①蓄水塘堰。 唐宋时期江南塘堰迅速发展浙江、福建等地尤为显著。如浙江鄞县东钱湖、广德湖、小江湖等工程均创自唐代其中东钱湖灌田20余万亩至今兴利。唐元和年间在今江西韦丹一带兴修大小陂塘达598座之多共灌田1.2万顷。乾道九年1173福建仅长乐县就建斗门及湖塘陂堰104所灌田2800多顷。至南宋淳熙元年1174江南西路包括今赣东、赣北、皖南及江苏西部共修陂塘2245所灌田4万余顷。13世纪初年宁宗时江州今九江曾修陂塘数千所。在湖南长沙建于五代的龟塘也灌田万顷。南至今海南岛此时也有陂塘兴作。至于淮河流域的塘堰这时仍维持不衰。
②拒咸蓄淡工程。 东南沿海地区用闸坝建筑物抵御海潮入侵蓄引内河淡水灌溉的一种特殊工程型式。唐太和七年833在今浙江宁波兴建的它山堰就属这种类型。它用溢流坝横断鄞江抬高上游水位和隔断下游咸潮上游开渠引水灌溉农田灌溉余水和灌区沥水由下游泄回鄞江泄水入江处的闸门同样有拒咸蓄淡的作用。 灌区内还有日月二湖与渠系相连增加了灌溉水量的调蓄能力整体规划相当完备。位于今福建莆田的木兰陂也是拒咸蓄淡工程的典型。
③圩田。 太湖圩田是这一时期江南水利成就最大、功效最突出的水利设施。一般是在滨湖、滨河区用圩岸隔开湖水形成。一圩往往方圆数十里。 圩岸上建闸圩内有人工开挖的形如网络状的塘浦灌溉渠系旱则开闸引水灌溉圩外水位过高则闭闸拒水。低田可自流引灌高田借助水车提水灌溉。太湖圩田在唐代后期已较发达。因太湖流域中部洼陷排水不畅加以排水河道逐渐淤积变浅又有运河阻遏泄水和海潮顶托等原因圩田常受洪涝威胁。北宋时范仲淹等人都曾提出治理规划赵霖于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至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主持施工取得一定成效。除太湖流域外这一时期湖南、湖北、安徽沿江地区也有圩田兴作。江南地区还曾出现围湖造田风潮因无合理规划反加剧了水旱灾害。
2、北方水利和农田放淤这一时期以关中为代表的黄河流域渠系工程持续发展河套地区、河西走廊以及汾河流域兴建较多。在海河流域唐代主要是排水防涝北宋时利用东起天津、静海西至保定、徐水的淀泊发展稻田但收益有限。北方水利有特色的是大规模农田放淤。宋代在今山西中部和南部引山洪淤灌淤出良田1.8万多顷。有些农田放淤后地价因此提高。 熙宁变法时期放淤形成高潮王安石在汴河两岸、漳水、滹沱河流域大规模推行放淤还曾设“都大提举淤田司”等专司其事。 放淤虽存在一些问题但大量盐碱地得到改良有的产量成倍增长。 变法失败后大规模放淤即行停止但北方农业中仍留有这一传统。
3、灌溉技术唐宋灌溉机械较前代有较大发展。 南方各地普遍使用水车包括翻车和筒车等。南宋时筒车已在今浙江、江西、福建、湖南等省流行。 除灌溉水车外水力运转机械的发展也颇可观。唐代郑白渠上水力机械曾因设置过多减少了灌溉面积而几度被废。在田间灌溉技术方面唐代已在灌区内各支渠之间和支渠控制范围内各斗渠之间根据各种作物需水迫切程度的不同实行轮流灌溉还根据作物生长需水的不同阶段以及当地气候的季节变化订立灌溉制度等。
4、农田水利法规和专著唐代前期制订的《水部式》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全国性水利法规其中对农田灌溉用水制度、灌溉管理的行政组织以及处理灌溉、航运、水利机械和城市供水之间的用水矛盾等都作了规定。除全国性法规外,各灌区还有各自的管理制度。 北宋于熙宁二年1069颁布《农田水利约束》把政府农田水利政策公布于众。熙宁三年又规定司农寺主管全国农田水利事务,要求各地区每年年底上报本年当地水利兴修的工程数量和用工情况,每旬上报降水情况并将农田水利作为政府官吏考绩的重要内容。灌区管理也有法规。如丽水通济堰根据范成大制定的堰规,全堰设堰首一人主管全堰工作,下设甲头、概头、堰匠、堰工等负责下级渠系管理和专业施工,另从受益户中选择若干“田户”组成管理机构对各级渠道的尺寸和轮灌办法等也都有统一标准,规定违犯者按堰规断处。这些灌溉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对于减少水利纠纷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灌区的长期运用都起了重大作用。在农田水利专著方面宋代有单锷的《吴中水利书》和魏岘的《四明它山水利备览》等农田水利专著先后问世。记载今晋南地区引浑水放淤经验的专著有《水利图经》惜已失传。